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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振宇,1991年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,本科,学士。1994年考取全国律师资格,1996年专职从事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,任乌兰察布市148协调指挥中心第一法律所主任,现就职于上海华勤基信律师事务所。任上海市第十届、第十一届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研究委员会委员,乌兰察布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,乌兰察布市人大立法委员会第五届立法咨询顾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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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国家,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证。法律工作者以追求社会正义为目标,以法律为准绳,依据事实、依据证据和深入细致的业务工作,以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可信的法律服务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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